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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非机动车牌照登记申领有什么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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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非机动车牌照登记申领有什么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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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题目在当前大城市中非常显著,假如没有有效管制的话这些题目会严峻威胁到人们的糊口,还会威胁到人们的生命。

     在上海天天都有不少的电动车自行车售出,为了便于治理我们是需要给电动自行车上牌的,但良多人都不知道上海市非机动车牌照有哪些划定也不知道要如何上牌。

     上海市非机动车牌照治理划定一,本市对电动自行车登记有什么划定?根据新修订的《上海市非机动车治理办法》等有关划定,本市行政区域内,电动自行车应当经本市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分登记,取得本市电动自行车牌证,并且按照划定安装,随车携带,方可上道路行驶。

     外省市号牌电动自行车需要在本市通行的,也应当向本市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分申请登记,取得本市电动自行车牌证并且按照划定安装,随车携带。

     二,申领电动自行车正式牌证有什么划定?对纳进产品目录的电动自行车(含外省市号牌),其所有人应当根据《上海市非机动车登记划定》的有关划定,凭购车发票等正当来源凭证及有关材料,到区(县)交警支(大)队非机动车治理部分办理登记,申领电动自行车号牌,行车执照。

     详细时间要求为: 车辆为2014年3月1日前购买的,应当在2014年3月16日前申领;车辆为2014年3月1日后购买的,应当自购车之日起15日内申领。

     纳进产品目录的电动自行车(含外省市号牌)不能提供正当来源凭证的,不予核发正式号牌,但其中属于公民个人在2013年11月8日前购买的,由所有人当场签署《电动自行车来历承诺书》后,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分视情核发《临时号牌》,但每人限登记一辆,不得委托办理。

     三,什么是电动自行车过渡期治理措施?"电动自行车过渡期治理措施”是指根据新修订的《上海市非机动车治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的有关划定并结合本市电动自行车治理的实际情况,对无法取得正式牌证但符合一定前提的电动自行车限期核发《临时号牌》,并答应其在划定时限前上道路行驶的治理措施。

     详细分两阶段开铺: (一)限期核发《临时号牌》2014年3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止,本市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分开铺《临时号牌》核发工作,2014年9月1日后(含本数),休止核发。

     (二)答应车辆凭《临时号牌》上道路行驶申领取得《临时号牌》并且按照划定安装,随车携带的,可以在2017年3月1日前(不含本数)上道路行驶,行驶时应当遵守有关非机动车通行治理的划定。

     电动自行车未取得本市号牌,行车执照,或者临时号牌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分将依法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交通事故处理,驾驶人法律责任等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尺度的划定执行。

     2017年3月1日后(含本数),《临时号牌》失效,禁止车辆继续上道路行驶,违者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分将依法予以查处。

     电动自行车上牌在城镇中长短常普遍的,这是为了能够利便治理,但是也有良多的电动自行车不入行上牌,良多时候是由于不愿意上牌或者是车的来源不正,所以政府还应该加强电动自行车上牌的工作,上海市非机动车牌照的相关治理划定和外埠的划定肯定是有所不同的,所以想要了解当地的情况还应该到当地入行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