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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驾交通事故处理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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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驾交通事故处理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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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热点推荐: 重大交通事故交通事故逃逸交通事故逃逸致人死亡交通事故责任划分交通事故起诉书交通事故处理程序"毒驾”就是吸食一些毒品以后在道路上驾驶,毒品通过麻木神经让人产生严峻的幻觉,对于驾驶职员是很危险的事情,同时也对他人的安全造成威胁,酒后驾车已经能使驾车人的反应能力下降良多,毒驾会造成更严峻的后果,那么我国关于毒驾交通事故处理是怎样的呢?毒驾交通事故处理是怎样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划定》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一)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木,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流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二)三年内有吸食,打针毒操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三年,或者长期服用依靠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四)喝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五)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喝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五年的;(六)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十年的;(七)因其他情形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二年的;(八)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未满三年的;(九)法律,行政法规划定的其他情形。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有第一款第五项至第七项行为之一的,在划定期限内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第六十七条机动车驾驶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车辆治理所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一)死亡的;(二)提出注销申请的;(三)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监护人提出注销申请的;(四)身体前提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五)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木,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流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六)被查获有吸食,打针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行为,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措施,或者长期服用依靠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七)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的;(八)春秋在60周岁以上,在一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前提证实的;或者持有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在三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前提证实的;(九)春秋在60周岁以上,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只具有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或者春秋在70周岁以上,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只具有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轮式自行机械车准驾车型的;(十)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被吊销或者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的。

     有第一款第四项至第十项情形之一,未收归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公告机动车驾驶证作废。

     有第一款第七项,第八项情形之一被注销机动车驾驶证未超过二年的,机动车驾驶人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可以恢复驾驶资格。

     以上就是有关毒驾交通事故处理的总结,可以说毒驾是一件非常危险的事情,不仅给自己的生命带来危险也给他人的生命造成威胁,吸毒已经构成了犯罪,会受到刑事的处罚,毒驾更是一件很严峻的题目,处罚也比酒驾严峻多,小编也为大家总结了相关的处理划定,提醒大家阔别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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