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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索赔交通事故索赔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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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导读:交通事故索赔交通事故索赔项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合用法律若干题目的解释》的划定,交通事故致人身体损害的或死亡的,伤者或死者近支属可以向对方索要赔偿,本网站对其入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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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索赔交通事故索赔项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合用法律若干题目的解释》的划定,交通事故致人身体损害的或死亡的,伤者或死者近支属可以向对方索要赔偿,本网站对其入行了总结,将其分为三类,受伤未致残的,因伤致残的和死亡的,下面就这三项可以索赔的项目详细说明一下。

       一,受伤未致残的  假如因交通事故受伤但还未达到致残的程度,那么伤者可以索赔的项目有7项: 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津贴费以及必要的营养费;  二,因伤致残的  因交通事故致残,除第一条的各项用度外,还可以索要以下赔偿项目(6项): 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用具费,被扶养人糊口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三,死亡的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相关用度外,还应当赔偿以下6项用度: 丧葬费,被扶养人糊口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支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

       另外,以上三种情况,受害人或死者的近支属都可以向赔偿义务人索要精神抚慰金.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支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哀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合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题目的解释》予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