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重大刑事案件律师

到法院起诉1定能离婚吗?刑事案例浅析

当前位置 : 首页 > 刑事案例

到法院起诉1定能离婚吗?刑事案例浅析

* 来源 : * 作者 :
贵州遵义律师在线咨询电话:http://www.fabang.com/zunyi/ 老话说的好:“宁拆十座庙,不毁1桩婚!”百年好合、天长地久,是每个人对婚姻的期待和祝福。可生活里的柴米油盐,让争吵在所难免。有人说这日子还得将就过,有人就坚决离婚。那么法院又会如何处理?以前的《婚姻法》规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看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是否存在以下5种情形:(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的;(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但感情是可以修复的。法官遇到这5种情形,会先进行调解;当调解无效,感情确已破裂时,会准予离婚。另外,如果1方被宣告失踪,另1方提出离婚,法院也会准予离婚。现在,民法典又增加了1项新的离婚的法定情形,1方起诉离婚,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并未和好又分居满1年,1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认定感情破裂,准予离婚。 民法典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变化呢?当事人在初次离婚诉讼被法院驳回后,夫妻双方又持续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长期分居致使夫妻感情没有挽回的机会,连续提起诉讼表明当事人坚决要求离婚,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此时,准予离婚,能有效避免1方无挽回婚姻的意愿却故意拖延不同意离婚,解决现实生活中久拖不决的离婚案件,尊重婚姻自由,也有利于维护家庭及社会秩序的正常运行。 有人说,分居满两年便自动离婚。这是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即使是存在上述法定离婚事由,也需要起诉经过法院审理并判决生效后,才能解除婚姻关系。 婚姻应该是彼此信任、相互扶持,充满理解与包容,而不是家庭暴力、虐待遗弃!曾有1个案子让我至今难忘,丈夫常常殴打妻子,让她头破血流,期待的婚姻成为了恐惧和煎熬,曾经的爱情成为了仇恨,此时相互折磨,不如早点放手。1别两宽,各自安好! 附民法典规定: 第1千零7十9条:夫妻1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1,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1方被宣告失踪,另1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1年,1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来源:章丘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