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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抛物是否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罪——[长春重大刑事案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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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抛物是否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罪——[长春重大刑事案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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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空抛物是否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罪1、(1)高空抛物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此罪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范畴。(2)危害公共安全罪是1个概括性的罪名,共有4十7个罪名,具体包括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电力设备罪等。2、法律依据:《刑法》第1百1十4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1百1十5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构成要件1、侵害的客体是社会的公共安全,即对不特定多人的死伤或重大公私财物的广泛性破坏,而不是侵犯某1特定个人的人身权利或者特定的公私财物的少量损失。这是危害公共安全罪区别与其他各类犯罪的最本质特征。2、客观要件表现为实施了各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并已经造成了实际损害后果,或者虽未造成实际损害后果,但却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情形。这类犯罪中的某些具体犯罪,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法律明文规定的特定行为,足以危 害公共安全的,即构成犯罪的既遂。3、主体多数是1般主体,少数应由特殊主体构成。4、主观要件有些犯罪表现为故意,有些则为过失。综上所述高空抛物,造成他人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是民事侵权的违法行为,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造成他人死亡的,可以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是犯罪行为,要承担刑事责任及民事赔偿责任。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华律网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