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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无法认定交通事故责任时的责任分配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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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无法认定交通事故责任时的责任分配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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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是怎样,交警,事故责任,认定

     【为您推荐】凉州区律师左权县律师南郊区律师柏乡县律师泰兴市律师罗湖区律师民勤县律师在我们的糊口中,发生交通事故已经不是什么新鲜的事情了,均匀天天都会有交通事故发生。

     一般而言,交警都是依据现场的情况,入行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继而确定责任分配。

     那么,交警无法认定交通事故责任时的责任分配是怎样的?交警无法认定交通事故责任时的责任分配是怎样的?在交警部分无法认定事故责任时,法官可以运用"优者危险负担”原则,分配交通事故赔偿责任。

     合用"优者危险负担”,应当在确定双方当事人各自的过错比例之后,再考虑各自的危险负担能力,分配交通事故的损害后果。

     一,关于优者危险负担原则所谓"优者危险负担”原则,是指在受害人有过失的情况下,考虑到双方对道路交通留意义务的轻重,按机动车危险性的大小以及危险归避能力的优劣,分配交通事故的损害后果。

     机动车之间判定危险的原则是: 以质量,硬度,速度,车辆自身控制力等因素来认定机动车的危险性大小。

     二,如何确定原,被告的过错程度合用"优者危险负担”原则的枢纽,是确定双方的过错程度。

     (一)在混合过错中,判断双方的过错程度,通常的尺度有: 1,根据留意义务的内容和留意尺度来决定过错轻重;2,根据行为危险性大小和危险归避能力的优劣决定过错轻重。

     一般以为,造成险情方的违法行为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直接原因,其交通行为状态对险情避让方的避让难易程度有着直接影响。

     在"险情+避让”的特定情形下,确定发生险情行为在发生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大小,要从交通事故发生的基本规律,即时空规律出发,分析行为人的留意义务。

     (二)留意义务之设定: 1,考虑社会共同糊口基本秩序的保护,确立人们对他人行为留意程度的公道预期。

     2,考虑公道限定原则,使留意义务限定在一定的范围内,既可以加强行为人的责任心,增强其对他人负责,对社会负责的精神,又不能使留意义务无穷扩大,使人因留意程度太高而"无法留意”,从而影响人们的正常业务和行为。

     (三)判定留意义务之公道,我们必需确立留意之基准: 1,"留意之公道”的判定应考虑留意义务的承担者,即谁应该具有留意义务。

     2,"留意之公道”的判定应该考虑诸多因素,如法律政策,损害的可预见性,可能结果的严峻性,社会的公道期待,社会价值等等。

     交警无法认定交通事故责任时的责任分配是怎样的?对于此题目,处理起来是比较复杂的。

     通常情况下,当交警无法认定交通事故责任时,一般是运用优者危险负担的原则,分配交通事故赔偿责任。

     对于优者危险负担这一原则,需要确定双方当事人各自的过错比例,以及考虑各自的危险负担能力之后,才能确定责任分配。